叠加规则说明

不是把所有百分比相加:先判断排除、豁免与封顶

可靠的税率栈首先回答“这一层是否适用”,然后才计算金额。本页只描述已核验的强迫劳动 Section 301 规则;中国旧 Section 301、AD/CVD、配额和其他 Chapter 99 指令仍需单独解析。

用具体 HTS 与原产地解析

MFN 是基础层

先读取当前 HTS General rate。Free、单一从价税、从量税与简单复合税都保留原始结构;从量部分需要数量或重量。

10% / 12.5% 档位通常叠加在 MFN 上

17 个经济体适用 10% 档,其余被调查经济体原则上适用 12.5%;但必须先排除 Section 232、优惠协定和 Annex 情形。

欧盟、台湾、日本、韩国、瑞士采用净 MFN 封顶

欧盟和台湾的 MFN 加该层合计封顶 10%;日本、韩国和瑞士封顶 12.5%。MFN 已达到或超过封顶时,该层为 0,不会产生负税率。

Section 232 覆盖商品排除这项国别层

已经受 Section 232 关税约束的商品和零部件,不再加征本次国别强迫劳动 Section 301。但 Section 232 自身税率仍需计算。

USMCA 与 CAFTA-DR 排除依赖实际 Free 特别待遇

加拿大/墨西哥商品要满足 USMCA;CAFTA-DR 仅限符合规则的纺织服装。仅有原产地名称不足以认定豁免。

情景完整不等于证据完整

用户可以把税层标记为不适用来做情景测算,但只有官方来源或报关行确认支持所有决定性税层时,系统才显示来源支持的最终总额。

AD/CVD 不应仅凭 HTS 自动加入或排除

HTS 编码只是参考。书面 scope、产品规格、材质和用途控制是否适用,因此未核验时最终总额必须保持 partial。

建议解析顺序

  1. 1确认 HTS 编码、基础税率原文、美国海关价值以及从量税所需计量。
  2. 2按带时区的入境时间判断制度是否已经生效,以及是否落入在途例外。
  3. 3判断 Section 232、USMCA、CAFTA-DR 和 Annex 排除。
  4. 4应用平面档位或净 MFN 封顶。
  5. 5单独复核中国旧 Section 301、AD/CVD、配额、保障措施与其他 Chapter 99。
  6. 6区分“情景可计算”和“来源证据完整”;只有后者才发布来源支持的最终税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