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FN 是基础层
先读取当前 HTS General rate。Free、单一从价税、从量税与简单复合税都保留原始结构;从量部分需要数量或重量。
可靠的税率栈首先回答“这一层是否适用”,然后才计算金额。本页只描述已核验的强迫劳动 Section 301 规则;中国旧 Section 301、AD/CVD、配额和其他 Chapter 99 指令仍需单独解析。
用具体 HTS 与原产地解析先读取当前 HTS General rate。Free、单一从价税、从量税与简单复合税都保留原始结构;从量部分需要数量或重量。
17 个经济体适用 10% 档,其余被调查经济体原则上适用 12.5%;但必须先排除 Section 232、优惠协定和 Annex 情形。
欧盟和台湾的 MFN 加该层合计封顶 10%;日本、韩国和瑞士封顶 12.5%。MFN 已达到或超过封顶时,该层为 0,不会产生负税率。
已经受 Section 232 关税约束的商品和零部件,不再加征本次国别强迫劳动 Section 301。但 Section 232 自身税率仍需计算。
加拿大/墨西哥商品要满足 USMCA;CAFTA-DR 仅限符合规则的纺织服装。仅有原产地名称不足以认定豁免。
用户可以把税层标记为不适用来做情景测算,但只有官方来源或报关行确认支持所有决定性税层时,系统才显示来源支持的最终总额。
HTS 编码只是参考。书面 scope、产品规格、材质和用途控制是否适用,因此未核验时最终总额必须保持 partial。